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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常用化療藥「太平洋紫杉醇」傳過敏警訊!食藥署啟動安全再評估

太平洋紫杉醇是乳癌、婦癌與肺癌常用化療藥物,食藥署近日證實接獲嚴重過敏通報,並將修訂中文仿單。這代表藥物不能再用嗎?過敏最容易發生在什麼時候?正在治療的病人又該注意哪些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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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常用化療藥「太平洋紫杉醇」傳過敏警訊!食藥署啟動安全再評估

陳震宇醫師/編撰

食品藥物管理署9月6日證實,含蓖麻油溶劑的太平洋紫杉醇(paclitaxel)出現嚴重過敏反應致死個案,已啟動臨床效益與風險再評估作業,後續將要求藥廠修改中文仿單,增列過敏反應相關的用藥安全資訊。這款藥物是台灣婦癌、乳癌、肺癌治療現場的常用化療選項之一,光是2025年健保申報量就超過20萬支,這次警訊直接牽動第一線腫瘤科醫師每天都在做的用藥判斷[2]。

根據食藥署資料,截至今年4月18日,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共收到28件太平洋紫杉醇嚴重過敏通報案,其中9件危及生命、5件造成住院或延長住院、14件留下可能永久性的併發症,多數通報都被判定與用藥「可能」或「極有可能」相關[2]。這類過敏反應的機轉,目前主流解釋分成兩條路線:一是藥物本身誘發肥大細胞與嗜鹼性球去顆粒化,釋放組織胺等發炎介質,造成血管擴張與支氣管收縮;二是賦形劑聚氧乙烯蓖麻油(Cremophor EL)的分子結構類似某些會活化補體系統的非離子型嵌段共聚物,可直接引發非免疫性的過敏反應[1]。這類反應通常發生在輸注最初10到15分鐘內,第一、二次療程風險最高,也是為什麼治療前預防用藥(類固醇、抗組織胺、H2阻斷劑)會被視為標準流程的原因。

台灣目前核准含蓖麻油溶劑的太平洋紫杉醇成分藥品共7張許可證,主要用於晚期卵巢癌、腋下淋巴轉移乳癌、非小細胞肺癌,以及愛滋病相關卡波西氏肉瘤的第二線治療,健保均有給付[2]。食藥署這次的動作是要求修改仿單警語,並非下架或禁用,正在治療中的病人不需要自行停藥。建議可以趁回診時和主治醫師確認院所的預防用藥流程是否落實給藥時機,如果過去輸注時曾出現臉紅、呼吸喘、血壓下降等狀況,也應主動告知醫療團隊並列入病歷紀錄,作為後續療程調整的依據。

參考資料

  1. Xia X, Han D, Wang L, et al.(2026)。Frontiers in Oncology。Acute hypersensitivity reactions to paclitaxel polymeric micelles during malignant tumor treatment: a retrospective real-world study.

  2. 陳婕翎(2026)。中央社。太平洋紫杉醇化療藥嚴重過敏風險,食藥署擬加註警語。

執行編輯/許媛婷